一、人事档案没劳动合同怎样办理调档?
调取档案时,没有劳动合同如果是公司的缘故,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
二、档案里只有劳动合同,能办理退休吗?
劳动者的档案里只有劳动合同,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档案和办理退休手续无直接关系。
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刻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4、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5、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可办理退休的情况有: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职业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壮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职业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职业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职业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职业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劳动合同档案里有啥?
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包括的内容有:
1.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
2.劳动合同档案的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真诚信用的制度。
四、解除劳动合同怎样查原始档案?
查询劳动合同是否解除有两个渠道:
一是去原单位人事部门查询,正常办理离职后是应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的,单位留一份,给员工本人一份,劳动局劳动关系科存档一份。
二是去劳动局劳动关系科查询,除了存档的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就业失业证还应登记为失业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怎样在档案里查劳动合同?
要在档案中查找劳动合同,需要确定档案的存放位置。接着,根据档案管理的规定和流程,向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需要查找的劳动合同的具体信息,如员工姓名、合同起止日期等。
经过审批后,可以进入档案室进行查找。根据档案编号、日期等信息,逐一检索相关文件,找到目标劳动合同。
如有需要,可以复印或扫描文件,确保查找结局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最后,将文件归档并记录查找情况,以便日后查询和管理。
六、关于劳动合同与档案?
人事档案里是必须要有劳动合同的。 人事档案可以以个人名义存放,以个人名义存放的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如果是单位存放,这些事应该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处理,即使你作为职工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他们作为用人单位天然会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面内容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职业内容和职业地点; (五)职业时刻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民族有关规定。
七、档案人名有涂改怎样办理退休?
退休是以个人档案为依据,一般是以最原始的一页档案为依据,如果有涂改,要分析涂改缘故,找出相邻的档案页参考为准。
八、求职档案怎样办理?
要在确认你的户口档案后,如果是毕业生,那么需要去人才市场拿一份档案接收函(档案联系函),接着带着这个接收函,以及一寸照片、身份证、户口簿到你所在的县(旗)、区社保所办理求职档案证。如果不是毕业生,还需带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去办理。
九、补充档案怎样办理?
补充档案的办理技巧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机构而异。一般来说,无论兄弟们可以按下面内容步骤办理:
1.查询需要补充的档案和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职业证明等。
2.前往相关部门,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等,向职业人员咨询具体办理流程。
3.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供需要的材料。
4.等待审核,有可能需要面试或进行其他形式的测试。
5.等待审批结局,如认定通过,则需要缴费。
6.领取补充的档案和相关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1.不同机构可能会对申请者的要求不同,例如年龄、学历、职业经验等。
2.根据不同的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如学位证、职业单位介绍信等。
3.补充档案的办理时刻可能较长,可能需要耐心等待。
4.在申请经过中遇到难题,可以向职业人员咨询或寻求帮助。
十、临时档案怎样办理?
1、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
2、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下面内容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表、工资验封卡、劳动合同、招工录用手续、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存档单位公章方能有效。3、职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保障基本信息记载的资料为根据,出具证明。
4、职工档案补办,实行劳动保障管理权限属地化认定制度,即经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内容属实的,由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