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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制度的初衷? 入股协议可以代替劳动合同吗为什么 工会制度的初衷? 入股协议可以代替劳动合同吗? 工会制度的初衷是什么

一、工会制度的初衷?

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是工会的初衷和根本宗旨。因此,全国各级工会组织必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把竭诚服务广大职工群众、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利益作为工会职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增进广大职工群众的福址,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入股协议可以代替劳动合同吗?

  所谓入股,就是与股东签订股东协议。

这个协议是约定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而不是股东与公司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约定劳动者与单位之间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这就是说,股东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不同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面内容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职业内容和职业地点;   (五)职业时刻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签了劳动合同多久可以入工会?

办理完入职手续,通知正式入职后,就可以申请加入工会组织了,现在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入工会,也不清楚入工会需要何手续,一般情况下,知道自己已经正式入职,就可以向单位相关部门递交入会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得到批准,会通知你什么时候候开始交会费。

四、公司的劳动制度需要经过工会吗?

公司的劳动制度需要经过工会。

公司的劳动制度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因此,公司的劳动制度,必须经过工会或职工大会审核通过才能生效。

 

五、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通知工会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局书面通知工会。

六、公司所有制度由工会代表通过可以吗?

1、一般来讲,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要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不同性质(所有制)的公司职代会的职权是不同的。

3、不同地区(省级)的《职工代表大会规范》(甘肃是这个名称,你所在地可能略有不同)对不同性质企业职代会的职权规定亦不尽一样。

4、因此,确定你公司的性质、你公司所在地、你公司所要制定的制度内容(是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才能最终确定你难题“公司制度是否需要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答案。

七、社保能代替劳动合同吗?

毫无疑问,你当然可以起诉公司,只要你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由于劳动合同被你搞丢了,教你具体步骤:

去社保局投诉,或者寄一份《社保催缴函》给公司,要求公司替你补缴;

如果三十天之后,公司依旧没有替你补缴社保,这时你可以用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完后,你就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

何故要事先发《社保催缴函》而不是直接发被迫呢?其实这也是有缘故的。

毕竟你都已经在公司做了两年多了,怎样从来都没有去反馈过这个难题,直到现在才来反映,因此如果你没发《催缴函》的话,仲裁委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很有可能只会让公司替你补缴社保,而不会支持你要求经济补偿金的诉求。

当然,你还是先把劳动关系给证明了吧,怎样心那么大,将劳动合同搞丢了呢?

八、社保停缴证明可以代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社保的停缴证明不可以代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缴费的前提是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员工由于个人缘故没有正常职业,其社保可以暂停缴费或者由员工自己缴费,然而这时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因此没有解除劳动合同。

九、临时工会有劳动合同吗?

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超过两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直接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就是终身劳动合同了。

临时工是规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福利制度。对于在本企业连续职业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当按照民族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十、加入单位工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工会成立的,并没有规定一定要签订集体劳动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 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职业时刻、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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